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019号  发表时间:1995/1/13  有效性:有效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川国税征(1994)009号文件转发你们,并作以下补充,请遵照执行。
  一、按照“填表口径说明”填写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对于报告表的千项指标,按照《征管法》及施实细则的规定填写,如,表三“提交纳税保证金”只填写施实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范围。

  二、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报送时间为2月15日前。表一、表四、表六报送征管处;表二、表三、表五报稽查分局。一九九四年度暂不报送表六。

  附件:国税发(1994)253号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