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040号  发表时间:1995/2/11  有效性:有效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92号《关于对铸锻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