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专业银行承办政策性房改贷款是否继续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041号  发表时间:1995/2/11  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川国税所(1994)017号“关于专业银行承办政策性房改贷款是否继续免征所得税问题的函”转发你局,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