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发(1995)053号  发表时间:1995/3/16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财会字[1995]6号《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