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通用税收信息系统》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发(1995)050号  发表时间:1995/3/17  有效性:有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35号文件精神及新的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市地税局遵循“统一、实用、高效”的原则,与成都通用光码有限公司联合研制的《通用税收信息系统》(简称GTIS)基本完成。这套新的税收征管软件4月初拟在市局二分局、三分局正式运行;同时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区(市)、县地税局试运行,并结合区(市)、县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从5月1日起,在全市地方税务局系统正式推广应用。各地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认真作好宣传,努力制造条件,使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为了便于统一软件、统一管理,市局决定:

1、成立GTIS软件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李水泉(市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张建(市局副局长)

成员:童统士(市局计财处处长)

樊邦族(市局征管处处长)

罗忠诚(市局计划财务处工程师)

2、各区(市)、县地税局不要自行安排开发税收征管计算机软件,不要再与其它公司签定有关技术合同,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浪费。

3、推行GTIS软件的具体工作安排和工作联系由市局计财处负责。



199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