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材料报送备案办法及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发(1995)062号  发表时间:1995/4/6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川地税发[95]第10号关于下发《四川省地方税务系统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材料报送备案办法》的通知和川地税函发[95]第31号关于转发《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材料报送问题,请各局按文件要求及时将材料报送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市局将按省局的备案办法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