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135号  发表时间:1995/5/10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