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务执法文书检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明电(1995)005号  发表时间:1995/7/18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务执法文书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依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全市在二季度进行了新税制执法监督检查,总的看情况较好。从我们抽查的情况看,主要是税务执法文书不规范。为此,市局要求,各局按照省局规定在七月底以前完成自查阶段工作,并将自查总结及时上报。市局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并将自查、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