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份制企业非生产经营用房征收房产税请示的复函》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发(1995)150号  发表时间:1995/8/21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川地税函发[1995]第152号《关于股份制企业非生产经营用房征收房产税请示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