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298号  发表时间:1995/9/1  有效性:有效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政税字[1995]5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