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发(1995)164号 发表时间:1995/9/6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第58号文《关于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