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直属三分局委托代征零散税款的批复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306号  发表时间:1995/9/12  有效性:有效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直属三分局:

  你局国税三分(1995)049号“关于我局委托代征零散税款的请示”收悉。为了防止国家税收流失,加强对零散易漏税款的管理,市局同意你们的请示,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代征事宜。

  特此批复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