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分局咨询办事处不再开展税务咨询服务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358号  发表时间:1995/10/9  有效性:有效
  税务咨询工作在我市已开展多年,它为宣传税收政策规定、密切征纳双方关系,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乃至建立我市良好的税收秩序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三位一体税收征管格局的逐步建立和税务代理工作的推行,税务咨询与税务代理之间发生了业务上的交叉。为进一步规范税务咨询、代理行为,市国、地税两局研究并征求税务咨询协会意见后,决定:

  一、在已推行代理的市国、地税各直属征收分局征管的范围内,从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日起,不再开展税务咨询服务,所有咨询业务由公正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分部承办。

  二、从十月二十日起,各分局咨询机构不得再发展咨询客户。在此以前已发展的咨询客户的后期服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成都公正税务师事务所承办。



      一九九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