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374号 发表时间:1995/10/24
有效性:有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