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375号  发表时间:1995/10/24  有效性:有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