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推进征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发(1995)185号 发表时间:1995/11/6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征管改革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进征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建立地方税收征管新模式,对于巩固新税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地方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作用,提高整个地方税征收管理水平,保证地方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和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地税系统谦政勤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我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步伐,市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结合地方税收特点,建立健全地税征管规程,全面实行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纳税办法,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推进税务代理,切实加强税务稽查,积极改进和强化征管手段,努力提高征管水平,增强监控能力。在坚持以法治税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确保地方税收入任务的完成。
改革总的原则是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整体规划、协调配套;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在3-4年内完成全部改革目标任务。具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规范统一原则。对现行地方税收征管模式,征管工作流程,征管表格、文书格式要逐步加以规范统一,逐渐形成统一的、科学的、严密的地方税收征管操作规范。
2、整体协调原则。设计征管改革方案必须通盘筹划,各项改革措施协调配套。即起点要高,要从实现最终目标考虑,涉及改革的各方面要配套,防止顾此失彼。在实施步伐上,根据实施情况积极稳妥,既讲求全面推进,又注重重点突破。
3、实用易行原则。改革的结果要既有利于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监控,又有利于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监督制约原则。不断提高地方税收征管专业化程度,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要体现精简高校,管理方式上要建立起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运行机制。
二、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我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形成有现代化计算机技术支撑的,申报、代理、稽查三者彼此之间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地方税收征管新格局。即要在健全的税收法制体系下,实行以计算机征管为先导,建立严格的申报纳税制,广泛实行税务代理,强化税务稽核检查,确保地方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内容:
1、建立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础的纳税申报制度。逐步取消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度,从征管机制上割断纳税人对税务专管员在纳税上的依赖关系,还纳税权力、义务、责任于纳税人,使其真正成为纳税中的主体。通过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增强其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意识。
2、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改进征收管理服务方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组织开展好税务代理工作,明确税务代理的范围,指导、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壮大税务代理队伍,提高税务代理质量,扩大税务代理领域,帮助纳税人办好各项涉税事宜。
在对纳税人的管理服务上,改变过去长期实行的“保姆式”的征管办法。方法上,首先建立起税法公告制度,税务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和税纳人公布有关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税法的透明度,方便纳税人学习税法和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其次,建立纳税服务厅公开办税程序。按事设岗、按职责分工受理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事宜。
3、大力加强税务稽查。全面实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制度后,全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上来,单独设立地方税务稽查机构,充实稽核检查力量,按照一定的检查分析标准科学地选择被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促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4、靥和推广计算机在地方税收征管领域里的应用,改进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水平。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市局改革的总体和思路和原则,将地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滞纳罚款、税务检查、发票管理、税票管理,以及纳税人的有关资料数据和综合征收管理数据分析、税收政策储存与查询等整个征管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并与地方税收计会统软件相联接,最大限度发挥计算机的功能作用,提高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并使专管员从繁杂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以充实加强税务稽查力量。
三、改革的模式与实施步骤
我市地税征管改革,最终是要全面建立起有现代化计算机技术支撑的,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新的地方税收征管新格局,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同时都达到这一目标。根据全市地税系统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全市地税系统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市局提出以下三种改革方案,并分别确定完成时间,各区(市)、县局可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案施行改革。
第一种方案:在市区和各县城关及其附近,全面实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制度,改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为“管事制”,适当调整内部组织形式,按事设岗;根据纳税人的多少和办公用房情况,设立1-2个集中申报纳税点,全面实行微机征管;建立“一条龙”式的报税厅、实行窗口服务;建立强有力的稽查机构,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逐步推行税务代理。
窗口服务内容包括:
税务登记:受理纳税人办证业务,负责办理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并将有关资料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发票管理:负责审定核发发票准购(印)证;办理发票购(印)审批手续;将纳税人的发票购(印)、用、存情况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税款征收:受理纳税申报,根据申报数据和微机指令开出税票,对逾期申报的由计算机算出滞纳金并开出税票;根据稽查、审计报告开出补税、罚款的税票或收据;按季将纳税人财务核算有关数据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审批:受理待批文书,依照规定权限负责审核办理延期申报、缓交、减免、退税等手续,并将承办结果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查询:为纳税人提供查询服务和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政策咨询。
稽核:受理群众举报,对违章案件组织人员查处,并根据查证结果核发违章处理通知;申报结束后,对未申报户、欠税户发出催报催缴通知;根据纳税人的申报、缴税情况,分析确定稽查对象及重点,组织人员进行稽相,将稽查情况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此方案今年内进行试点,明年逐步推开,九六底全部到位。
第二种方案:在纳税人比较集中、交通比较方便的农村乡镇,全面实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制度,逐步取消专管员管户制,按事设岗;分片(一个税务所或邻近几个税务所一片)设立办税点,全面实行微机征管,按片集中进行征收管理服务;联所组建稽查系列;逐步推行税务代理。操作运行同第一方案。
此方案九六年上半年内进行试点,下半年逐步扩大,九七年底前全部到位。
第三种方案;在纳税人零星分散、交通不便的偏远乡村,可在申报、代理、稽查的一个方面有所突破,逐步创造条件实施第二种方案。力争在九八年底前实行三位一体”的新征管模式。
四、改革的保证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征管改革。
深化地税征管改革,是提高地税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地税工作重心向基层和征管两个转移,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巩固新税制改革成果、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以法治税、使地税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此,我市地税各级领导要有清醒的认识,从实际出发,克服各方面的困难和阻力,坚定不移地搞好征管改革。
2、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施征管改革,涉及各方面的配合与协调。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和市局各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抓落实。要组成有征管、税政、计会、人事等职能部门及征收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好改革的主要内容,制定出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间。对改革所必需的人、财、物要给予优先考虑,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领导要及时出面解决。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税收征管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既涉及税务工作人员职责的调整,又关联着企业纳
税方式和办理程序的转变。征纳双方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改革初期,必然会遇到一些阻力。因
此,我市地税各级领导应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全市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广大纳税人的密切配合,为地税征管改革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