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414号  发表时间:1995/11/30  有效性:有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7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