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国家税务系统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5)421号  发表时间:1995/12/7  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国税务局川国税函发[1995]1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尽快与当地财政、卫生部门联系,解决好各地国税部门公费医疗问题。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