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终止经营能否享受增加税负返还照顾的批复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6)006号  发表时间:1996/1/9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终止经营能否享受增加税负返还照顾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第6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