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终止经营享受增加税负返还处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发(1996)055号  发表时间:1996/3/6  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终止经营享受增加税负返还处理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函发[1996]第00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