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管范围调整后开展地方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发(1996)059号  发表时间:1996/4/19  有效性:有效
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996)4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税发(1996)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征管范围调整后纳入地税征管的纳税人办理地方税务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发地方税务登记证的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996)4号文件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凡因征管范围调整、负有缴纳地方各税义务的纳税人以及去年以来应办未办证的纳税人,无论其经济性质如何(含涉外企业)都应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地税机关审核后发给地方税务登记证。委托对方税务机关代征税款的,也应核发地方税务登记证。
二、核发税务登记证的时间、步骤

核发地方税务登记工作从五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日止,共分为宣传动员、申报登记、审核发证、总结建制等四个阶段进行。

三、办理税务登记的程序和证件种类

1.地方税务登记证件的审核发证机关为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各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具体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参见成地税发<1995>9号文); 2.地方税务登记证件分为《地方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地方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两种。对纳税人具体核发证的种类参见(成地税发<1995>9号文);
3.考虑到年内全国将统一换发涉外企业税务登记证,因而对征管范围调整后纳入征管的涉外企业,实行先登记后发证的办法。

四、税务登记证件的制作、领购及填列

1.《地方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地方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由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制作。各区(市)县局按实际需要量向市地方税务局领购。各局应于1996年4月25日前将预计需要量报市局。

2.《地方税务登记证》、《地方注册税务登记证》须要求纳税人悬挂亮证经营,所需铝合金外框由市局统一制作,与登记证配套发放。

3.税务登记证件一律使用微机打印。编号统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九三年制定的代码编制方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济性质(类型)进行编制。(编制方法附后)

五、开展税务登记工作的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地方税务登记工作是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最基本和最首要的一环,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996)4号文件精神的重要内容,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保证这次地方税务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措施得当。各局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针对集贸市场的个体工商户的特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发证工作初步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专项检查,清理漏证漏管户,对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各主管税务机关要督促办理,逾期不办的,按《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证件工本费的收取。各地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对采取先登记后发证的涉外企业,此次登记暂不收工本费,待统一换发时一并收取。

5.各单位在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在登记工作结束后,写出开展税务登记工作总结报告,并于7月30日前登记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市局。



附件:

1.税务登记证件代码编制说明;

2.核发地方税务登记证件情况统计表。(略)



1996年4月19日



附件一:

             税务登记证件代码编制说明



税务登记证件实行统一编码。按照纳税人所在行政区域和所属经济性质、行业分类进行编制,代码共15位数。前面一律冠以“川地税字”。

第一位至第六位代表纳税所在行政区域,以工商执照核准的住所或地址为准。但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区地方税务局征管的纳税人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行政区域编码为准。市局所属各分局使用市辖区代号:即510101,高新区在国务院未正式批准明确区域代码前,暂按510102编区域码。各地区标准代码为:

市局各分局 510101 温江县 510123

高新区局 510102 郫 县 510124

锦江区 510104 新都县 510125

青羊区 510105 彭州市 510182

金牛区 510106 崇州市 510184

武侯区 510107 大邑县 510129

成华区 510108 邛崃市 510183

龙泉区 510112 蒲江县 510131

青白江 510113 新津县 510132

金堂县 510121 都江堰市 510181

双流县 510122

第七、八两位数代表纳税户经济性质,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信息分类标准代码》编制:

“10”全民 “20”集体所有制 “31”私营

“34”个体 “39”其他私人所有制 “51”联营

“52”股份制

“59”其他混合所有制(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此编码)

“91”外商独资企业 “93”中外合资经济

“92”华侨或港澳台工商业者独资经济

“94”大陆与华侨或港澳台工商业者合资经济

“95”中外合作经济

“96”中方和外籍华人合作经济

第九、十两位数代表纳税户所属的行业分类:

“01”工业 “02”商业 “03”物资供销业

“04”交通运输 “05”建安 “06”金融保险

“07”邮政电讯业 “08”房地产开发

“09”公用事业 “10”出版业 “11”娱乐业

“12”加工修理业 “13”旅游与饮食业

“14”其他

第十一至第十五位数代表具体的纳税户。按顺序编码。为防止市局各直属分局在编号上的重复,对分局征管纳税户顺序编号分段为:

市地税一分局 00000—09999

市地税二分局 10000—19999

市地税三分局 20000—29999

个体集贸分局 30000—4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