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特斯(烟台)精密纺织器械有限公司购买国有企业部分资产所支付的补偿金处理问题的批复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6)147号  发表时间:1996/5/23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特斯(烟台)精密纺织器械有限公司购买国有企业部分资产所支付的补偿金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第18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