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金融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6)225号  发表时间:1996/7/22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金融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第3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