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6)231号  发表时间:1996/7/29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6]第39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