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报送税源报表有关的问题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6)247号  发表时间:1996/8/9  有效性:有效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切实做好税源报表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开发了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该套软件分为上、下级模块,上级模块具有税源管理功能,下级模块具有征收管理功能,覆盖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绝大部分业务。今年,总局决定在全市各区(市)县、分局推广使用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上级模块。为了尽快将此软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重视该套软件的应用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专人负责,并且从设备上予以保证。

二、从1996年起,各地要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做好税源报表的编报工作,按时向市局报送软件盘和报表(报送时间按成国税函发[1996]第41号执行)。
三、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的需要,市局分别设计了“企业所得税税源处(季)度分户表”(以下简称“分户表”)和“各区(市)县、分局纳税企业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

“分户表”是依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制的一式三份,一份交专管员;一份交税政科;一份随企业所得税税源汇总表半年报或年报上报市局。对个别纳税大户和欠税较严重的企业,还应填写简要分析说明。

“统计表”中“企业代码”一经确定,除新增加企业外,均不再变动。请各局按照表式的要求,于1996年9月30日前上报市局。

四、“分户表”是编制企业所得税税源汇总报表的基础表,分户表的填报直接影响到税源报表的质量,为保证所得税税源报表能按时、准确逐级上报,望各局高度重视,组织专管员认真学习文件,及时准确地编制分户表,确保所得税税源汇总报表的编报质量。

五、为便于企业所得税管理软件在我市顺利推广,市局还编制了“编码规则”,“所属行业及经济类型代码”和“区(市)县、分局代码”,请各局严格按照执行。

附件1

                 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分户表

企业编码:(15)位)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备注
一、企业总户数 1   1、本分户表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列;
2、本分户表与申报表及附表的对应关系如下:

1、分户表“4栏”=申报表“1栏”

2、分表表“5栏”=申报表“3栏”+“4栏”+“5栏”(商业企业+“2栏”+“3栏”+“4栏”+“5栏”)

3、分户表“6栏”=申报表“23栏”

4、分户表“7栏”=申报表“24栏”-“25栏”

5、分户表“8栏”=申报表附表-“26栏”

6、分户表“9栏”=申报表附表-“29栏”

7、分户表“11栏”=申报表“28栏”+“30栏”+“31栏”+“32栏”

8、分户表“12栏”=申报表“29栏”

9、分户表“13栏”=申报表“34栏”

10、分户表“14栏”=申报表“35栏”

11、分户表“20栏”=申报表“1栏”

12、分户表“21栏”=申报表“23栏”

13、分户表“22栏”=申报表“补充资料第8项”

14、分户表“23栏”=申报表“补充资料第9项”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专管员;一份交税政科;一份随企业所得税源汇总表半年报表或年报上报市局所得税处。

分析:

二、盈利企业户数 2  
其中:减免税企业户数 3  
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4  
销售成本及费用 5  
利润总额 6  
税收调整净额 7  
其中:弥补亏损额 8  
其他减免税利润额 9  
应纳税所得额 10  
应缴所得税 11  
减免所得税额 12  
年初未缴所得税 13  
实际上缴所得税 14  
年末未缴所得税额 15  
实际负担率 16  
税后利润 17  
三、亏损企业户数 18  
其中:减免税企业户数 19  
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20  
亏损总额 21  
补充资料:查补净增(减)所得额 22  
查补净增(减)所得税额 23  



税务局:       税务所(科):     专管员:     填报时间:

行次逻辑关系:1行=2行+18行;10行=6行+(-)7行;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16行=(11-12)/6行;17行=10行-11行+12行+9行



附件 2

                 各区(市)、县局纳税企业基本统计表

编报机关:

企业名称(1) 经济类型(2) 行业(3) 企业代码(15位)(4) 备注(5)
         
           
         

本表第1栏、第2栏、第3栏均用文字表示;

本表第4栏“企业代码”根据本表内容及市局制定的“编码规则”填列;

本表企业代码一经确定,除新增加企业户数外,均不再变动,望各单位注意;

本表于9月30日前上报市国税局所得税处。



附件3

                  编码规则



一、局编码规则(国标)

局编码规则(国际)由7位数组成,最高一位为区分国税、地税的标识,分别为国税用“G”表示,地税用“D”表示。其编码规则:(略)

例如: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国家税务局的局编码就应为G510113。

二、企业税务登记号编码规则

企业税务登记号编码规则由15位数组成,其编码规则:(略)

例如: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成都营业部由国税三分局征管,该企业的税务登记号前十位就应为5101030106。



所属行业及经济类型的代码



一、所属经济类型的代码

01:国有企业; 02:集体企业;

03:股份制企业; 04:私营企业;

05:联营企业; 06:其他企业。

二、所属行业的代码

01:工业企业; 02:商品流通企业;

03:交通运输企业; 04:房地产开发企业;

05:旅游饮食服务企业; 06:金融保险企业;

07:对外经济合作业; 08:邮电通信业;

09:电影新闻出版业; 10:农业;

11:其它业。



4、所属行业经济类型代码;

5、区(市)县、分局代码。



附件4

   

 

            区(市)、县、分局代码

代 码 单  位 代 码 单  位
510101 一分局 510113 双流局
510102 二分局 510114 温江局
510103 三分局 510115 郫县局
510104 涉外分局 510116 新都局
510105 青羊局 510117 彭州局
510106 武侯局 510118 都江堰局
510107 锦江局 510119 崇州局
510108 成华局 510120 大邑局
510109 金牛局 510121 邛崃局
510110 青白江局 510122 薄江局
510111 龙泉驿局 510123 新津局
510112 金堂局 510124 高新区局







                一九九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