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6)292号  发表时间:1996/10/10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货贸易进口环节减征的增值税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第55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