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6)367号  发表时间:1996/12/10  有效性:有效
现将我局《中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和情况,望及上报市局。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意见



为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从1995年度起将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中心环节,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纳入了改革试点。去年,我市部分企业参加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为进一步推进改革,经市局研究决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就地缴纳中央企业所得税的中央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由市国税局征管的其他企业和单位)全面推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6]198号)精神,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国税发[1996]19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的意义和目的

传统的汇算清缴办法协调制约不强,法律责任不清,不利于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和培养纳税人的意识,也和国际通行的做法不一致。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必须进行改革。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纳税人自核、自缴、自行申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代理和税务机关严格稽查相结合的新格局,形成纳税人、税务代理办税机构互相协调制约的汇缴机制,增强纳税人严格执行税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强化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使企业所得税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的总思想: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

二、汇算清缴改革的具体步骤

(一)申报前的宣传、辅导、培训。企业汇缴申报前,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对纳税人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广泛进行税法宣传、辅导和培训。对去年没有参加全市组织的新税法培训的农村信用社,各区(市)县国税局要在企业申报前进行新税法的集中培训;去年已完成培训任务的直属分局和五城区,可采取发送资料、以会代训、参加主管部门的会议等形式,进行反复宣传、辅导。对纳税大户和缺乏办税能力的企业可实行重点辅导,特别对涉及企业所得税调整项目的规定要重点宣传介绍,增强税收法规定的透明度,使纳税人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二)纳税申报

1、纳税人自行申报,实行汇算清缴改革的企业,应在规定的申报期内,依据现行的税收规定,自行进行税收调整并填写纳税申报表,主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税款计算的准确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2、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委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代理申报。凡实行代理申报的,由纳税人和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纳税人应向代理机构如实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代理机构依照税收规定准确进行税收调整,依率计算应缴税款,做到如实申报。

(三)申报表的受理审核

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的申报表以后,应认真审核,审核工作应在受理时进行。发现申报表有明显的逻辑关系或计算错误,没有进行纳税调整、资料不全有漏项等问题,应立即督促纳税人在申报期内进行更正或重报,纳税人拒不更正或重报的,由纳税人负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纳税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税款缴纳(或退抵)手续。

(四)纳税检查

企业自行申报并结清税款以后,税务机关即转入检查(稽查)阶段。税务机关要力求从收入到成本费用查深、查细。检查出的问题要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汇算改革的实施阶段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布置准备阶段(1997年元月底前),各级国税部门在此时间内要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完成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培训工作。

(二)第二阶段:纳税申报阶段(1996年2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从1996年度起,实行汇算清缴改革的企业自行汇缴的申报期可暂延长到2月底。对个别企业按期申报确有困难的,根据《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申报。逾期未申报又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第三阶段:检查阶段(1997年4月10日前)。各局要组织骨干力量和稽查人员集中进行检查。各直属分局的检查面不得低于30%;各区(市)县局的检查面不得低于60%。对当年未检查的企业,税务机关保留稽查权力,可以在以后年度进行。

(四)第四阶段:报表总结阶段(1997年4月底前)。各局对改革试点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要求:有做法、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于4月30日前随同《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度汇总表》报送市局。

四、要求及措施

1、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认真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

2、各地要在每一个阶段实施中,向市局上报两期以上的简报或信息以及按月报送汇算改革进度情况表,供领导及时掌握汇算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3、市局将组织力量,对部分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或交叉检查。

4、市局将对此项工作纳入企业所得税管理目标进行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