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收入应列入国税局计划收入范围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1996)371号  发表时间:1996/12/17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收入应列入国税局计划收入范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第65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