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中国境内房屋建筑物取得租金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发(1996)372号  发表时间:1996/12/18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中国境内房屋、建筑物取得租金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第2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