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轮歇地免征农业税问题的函
文号:财农字(1962)170号  发表时间:1962/6/25  有效性:有效
青海省财政厅:
(62)财农字第044号关于轮歇地征免农业税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报告情况,同意你们对于轮歇地在轮歇之年免征农业税。但在耕种有农业收入之年,必须照章缴纳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