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四川省图书杂志销售专用发票字轨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发(1995)04l号 发表时间:1995/3/17
有效性:有效
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不发重庆市)、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我局川国税发(1995)021号文检发的“四川省图书杂志销售专用发票式样”,其统编宇轨号,即该发票字轨号码由“川Ⅱ(95)NO.0000000”更正为“川Ⅱ(95)No.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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