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发(1996)001号  发表时间:1996/1/2  有效性:有效
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5]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书,我局将另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