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法警训练基地建设用地征收耕地战用税问题的复函
文号:财税字(1997)024号  发表时间:1997/2/12  有效性: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对部队(包括武警部队)的军事设施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人民法院所属的法警不属于武警部队建制之列。因此,人民法院系统修建的法警训练基地(固定刑场)战用耕地,不在耕地占用税免税范围内,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