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转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川地税发(1997)119号 发表时间:1997/8/29
有效性:有效
各地、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转移”的实施意见》已经全省税务工作会议讨论,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为加强全省深化“两个转移”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了深化“两个转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省深化“两个转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和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县以上各级地税机关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和深化“两个转移”工作。各地深化“两个转移”的实施情况、典型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省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进一步深化“两个转移”的实施意见
我省地税机构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把税收工作重心转移到征管、转移到基层的战略部署,按照“地方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指导思想和“一心一意搞征管、集中精力抓收入”的工作方针,在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基层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了进一步深化我省地税工作重心的“两个转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两个转移”会议精神,按照“充实基层,夯实基础,提高素质,严格征管,严肃执法,组织收入”的要求,现提出进一步深化我省地税系统“两个转移”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化“两个转移”的目标、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两个转移”的目标:通过不懈努力,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努力把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执法规范、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
(二)深化“两个转移”的思路:以征管改革总揽全局,强化征管,立足基层,建设基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不断将“两个转移”引向深入。
(三)深化“两个转移”的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原则。在实施“两个转移”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在改进征管手段、改善基层设施和工作条件方面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到最急需的地方,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机制的原则。立足于长远,着重于根本,既要注意解决当前的急迫问题,更要注意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带根本的问题,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税收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激励机制,调动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要坚持依法治税,保证收入的原则。检验“两个转移”的根本标准就是看是否做到了依法治税,是否及时足额地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切实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改革与效果的统一。
二、深化“两个转移”的主要内容
深化“两个转移”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向征管转移的重点是要全面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夯实基础、规范行为、提高水平、保障收入;向基层转移的关键是要建设好基层、服务基层、激励基层、带好队伍。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推进和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要求,本着“先城市、后农村”、“先试点、后推广”、“先易后难、稳步向前”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一是要建好办税服务厅,实现集中征收。大中小城市的城区和县城分别以市(地、州)直属分局和区(市)县局为单位设立一个办税服务厅,实行集中征收。办税厅内设置受理纳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发售发票、提供税务咨询以及办理其他税务事项的窗口或柜台,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纳税事宜。有条件的地方可与工商、国税、银行等部门共建多功能办税服务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行税务银行一体化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税款预储帐户”制度。
二是要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规范和强化纳税申报。建立纳税申报信誉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水平和日常申报纳税状况,逐步将纳税人分为一、二、三类,并用不同颜色或不同标志的申报表加以区别,促进纳税人自行依法办理各项税收事宜,逐步统一规范纳税申报表和税款缴款书及其格式、内容。
三是大力推进税务管理电算化。各级地税机关要把税务管理电算化网络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分布实施规划。为节减成本,提高效益,便于维护,全省统一使用省上指定开发的税务管理计算机软件。各地已开发并投入运行的税务管理软件,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颁布的技术标准修改完善,与省指定开发的软件并轨;逐步实现区域之间的远程通讯联网和省、市(地、州)、县(市、区)三级联网,并逐步与银行、纳税企业单位计算机联网。
四是要切实加强税务稽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规范稽查行为。县和县以上税务机关要设立稽查分局,实行税收征管与稽查机构间分离;基层征收单位应配备专职稽查人员,基层税务稽查人员应占总人数40%以上。稽查工作按照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进行,实行分类稽查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的稽查,抓好重点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加强稽查执行力度,增强权威性。
五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司法保卫体系。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将税收违章、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建立情报互通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税务公安联合办公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税收司法保卫体系的新路子。建立多种形式的协税护税网络,优化税收环境,整治税收秩序,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企业单位、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有力打击。
(二)加强征管基础建设,规范征管行为。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征管制度、工作规程,规范征管流程,统一征管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各税种的具体征管办法;二是要按照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申报稽核、税款征收、会计核算、发票管理、计算机操作、综合服务等征管业务流程,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各系列、各岗位工作职责,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三是要建立制度,对办税服务厅等各窗口服务实施规范化管理;四是要规范统一征管资料。各地要按照省局关于规范征管资料工作的要求,统一征管的表、证、单、书,逐步实现征管资料从收集、整理、立卷到归档全过程的档案化管理。
(三)努力加强基层建设。要抓好基层队伍建设、机构建设和基础建设。一要按照“带好队,收好税”的工作要求和“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的“三优”标准抓好基层建设,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精干机关,充实一线,把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派往基层担任领导职务。要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增强贯彻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合理设置基层征管机构。应坚持按经济区划和行政区划相结合的原则,从当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人口较多,经济发达,税源较大的乡镇可单独设置地税征管机构;其他地区原则上宜按经济区划设置中心地税所(分局),在乡镇设征收点(代征点),或根据本地情况与乡镇财政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各司其职。三要搞好基层基础建设。各级要结合征管改革,制定基层建设规范,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建设好基层征管单位。要逐步加大对基层的投入,不断改善基层征管单位办公条件和征管手段,切实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办公、生活等实际问题,调动基层地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切实改进作风,为基层服好务。各级地税机关要树立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需,千方百计为基层排忧解难。省、市两级地税机关要协助基层贯彻落实好中央、省的有关经费政策,促进有关政策及时到位。各级领导机关对基层请示的问题,要及时办理;要减少和压缩会议,精减报表,提高办事效率,减轻基层负担;要积极为基层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为基层创造宽松的环境。县以上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要深入基层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工作,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五)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征管水平。要从提高干部素质入手,抓好班子建设,抓好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税务干部业务技能,提高征管水平。一是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选好用好所长(分局长),增强基层班子的生机和活力。二是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办法,有计划地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培养一大批征管能手和查帐能手。三是分层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逐步提高税务干部学历水平。
(六)激励基层的工作热情。各级地税机关要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一方面,要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基层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职务晋升和工资晋级等挂钩,严格奖惩制度;另一方面,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征税、优质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能手评比竞赛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在系统内形成比学赶帮、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三、进一步深化“两个转移”的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两个转移”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投入“两个转移”的实践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地税工作整体协调发展。县以上各级地税机关应成立深化“两个转移”领导小组,集中精力研究落实深化“两个转移”方面的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深化“两个转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两个转移”工作不断深化和完善,取得新的成绩。
(二)统筹规划,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实施税收工作重心的转移,是税务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强化征管、加强基层的具体实施规划,明确阶段性内容与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建设不同类型的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两个转移”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开创地税征管和基层工作的新局面。
(三)积极争取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和争取有关政策。深化“两个转移”工作,需要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各级地税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政汇报,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特别是争取同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和落实好各项政策,为深化“两个转移”创造条件,加快征管改革和基层建设进程。在经费安排上要向基层和征管倾斜,先基层后机关,优先保证征管业务经费需要,保障基层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