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1998)013号  发表时间:1998/1/7  有效性:有效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关于向所属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的申请》(联寻财字[1997]42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1997年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653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1998年3月11日以川国税函[1998]043号转发至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附件: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地区 分摊管理费数额(万元) 1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 85
2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 91
3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市秦淮区 19
4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杭州市体育场路210号 53
5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 32
6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 61
7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石家庄市工安区 57
8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市汉口江汉区 57
9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 58
10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州市东山区 13
11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 20
12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沈阳市沈河区 8
13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 6
14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 17
15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 9
16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 23
17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西安市新城区 17
18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城北区 7
19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贵阳市云岩区 5
20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 5
21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 5
22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烟台市芝罘区 5
23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 5
24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潍坊市奎文区 5
25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淄博市张店区 5
26 联通寻呼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威海市环翠区 5
合计 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