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年度审验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8)048号 发表时间:1998/3/19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审验制度》的规定,我局定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1998年年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审验的具体办法,仍按我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审验制度》以及去年《关于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审验的通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今年的年审工作重点是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验的检查。对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商业一般纳税人,一律取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三、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条件的地区均应结合年审工作,在原试点基础上继续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并进一步扩大试点面。
四、年审工作可从文到之日起进行,至6月底前结束,年审工作总结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年度审验及分类管理情况表》(附后)于7月15日前上报我局。
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午年度审验及分类管理情况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年度
审验及分类管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行业
一般纳税人
本次被审验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审前
年审后
工
业
企
业
小
计
其中:年销售额在标准以下
商
业
企
业
小
计
其中: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其中:年销售额在50-180万元之间
其他企业
合计
年审情况
合格 户
限期整改 户
不合格 户
年审后分类管理情况
A类 户
B类 户
C类 户
分类管理比例%
年审中查补税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