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年度审验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8)048号  发表时间:1998/3/19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审验制度》的规定,我局定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1998年年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审验的具体办法,仍按我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审验制度》以及去年《关于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度审验的通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今年的年审工作重点是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审验的检查。对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商业一般纳税人,一律取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三、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条件的地区均应结合年审工作,在原试点基础上继续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并进一步扩大试点面。

四、年审工作可从文到之日起进行,至6月底前结束,年审工作总结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年度审验及分类管理情况表》(附后)于7月15日前上报我局。

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午年度审验及分类管理情况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年度

审验及分类管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行业
一般纳税人
本次被审验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审前
年审后















其中:年销售额在标准以下


















其中: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其中:年销售额在50-180万元之间




其他企业




合计




年审情况
合格 户
限期整改 户
不合格 户

年审后分类管理情况
A类 户
B类 户
C类 户
分类管理比例%

年审中查补税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