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征江苏省徐州矿务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文号:财税字(1998)052号  发表时间:1998/3/23  有效性:有效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1997年度受灾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苏财税[1997]63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免征徐州矿务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22.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