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9)363号  发表时间:1999/9/15  有效性:有效
成都、南充市、达川地区、凉山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477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遵照执行。

一、西南航空公司及其所属贵州分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在成都缴纳企业所得税,西南航空公司所属重庆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在重庆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双流国际机场、南充、达川、西昌机场1999年度由民航总局集中在北京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