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进口橡胶避孕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的通知
文号:署办税(1999)287号  发表时间:1999/10/9  有效性:有效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打击利用零税率商品高报价格套、骗外汇的不法行为,决定自1999年10月10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对进口税则号列40141000项下的橡胶避孕套按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
请各海关接本通知后即将公告稿(见附件)对外公告,并按规定日期和税率执行。总署政法司已对H883\EDI:参数数据库作了相应调整,请按以下说明接收参数表文件:
1、节点名:ZS31
2.用户名:BULLETIN
3.目录名:[.H883APP]
4.文件名:COMPLEX.TXT《商品综合分类表》
TEMPOR.TXT《商品临时税率表》
5.各关查阅《商品综合分类表》商品编号98010030,备注为1999年10月10日为最新版本。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总署关税司联系。

附件: 公 告
接海关总署通知,为打击利用零税率商品高报价格骗、套外汇的不法行为,决定自1999年10月10日起至1999年12月31日止,对进口税则号列40141000项下的橡胶避孕套技9%暂定税率征收关税,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