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试行)》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9)481号  发表时间:1999/12/15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检查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9]1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省局(政策法制处)反映。省局将结合我省实际在适当时候制定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