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聚酰胺(尼龙)编织袋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文号:署税(2001)038号  发表时间:2001/1/11  有效性:有效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聚酰胺(尼龙)编织袋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QB—2000)》印发你们,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严格按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严格按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3月1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附件:《聚酰胺(尼龙)编织袋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OB—2000)》
抄送: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轻工局,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
HDB/QB002—2000
聚酰胺(尼龙)编织袋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商品编号630539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聚酰胺(尼龙)6或聚酰胺(尼龙)66帘子纱线(商品编号:54026110 54026120)加工聚酰胺(尼龙)编织袋(商品编号6305390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用聚酰胺(尼龙)6或聚酰胺(尼龙)66帘子纱线加工尼龙编织袋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2.1 聚酰胺(尼龙)编织袋的单耗标准:
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单位(条)聚酰胺(尼龙)编织袋所需耗用聚酰胺(尼龙)6或聚酰胺(尼龙)66帘子纱线的质量(千克)。
2.2 聚酰胺(尼龙)编织袋损耗率:
指在聚酰胺(尼龙)编织袋正常加工过程中,因生产工艺所必需但不能物化在聚酰胺(尼龙)编织袋成品质量上的聚酰胺(尼龙)6或聚酰胺(尼龙)66帘子纱线耗用量占聚酰胺(尼龙)6或聚酰胺<尼龙)66帘子纱线总投入量的百分比。
3 单、损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规格:
本单耗标准规定了用于帘子纱线的聚酰胺(尼龙)6或聚酰胺(尼龙)66的特性粘度为3.3—3.50
3.2成品品质规格:
其成品质量标准为1.50±0.20kg/条,规格为:00mmX700mmXl440mm,适用于包装羊毛。
应符合澳大利亚羊毛交易局指定机构的检测标准(详见附件《尼龙复丝制装羊毛用编织袋标准及测试方法》)。
3.3单、损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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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名称│单位│商品编号│成品规格│ 原料名称 单位│商品编号│原料规格│单耗标准 │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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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酰胺 │ │ │700mmX │聚酰胺(尼龙)6或, │54026110│特性粘度│ │ │
│(尼龙) │条 │63053900│700mmX │聚酰胺(尼龙)66 Kg │54026120│为3.3— │1.44kg/条 │≤5%
│编织袋 │ │ │1440mm │帘子纱线 │ │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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