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可可豆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文号:署税(2001)037号  发表时间:2001/1/14  有效性:有效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可可豆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QB003—2000)》印发你们,自2001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严格按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严格按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3月1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附件:《可可豆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QB003—2000)》
抄送: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轻工局,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HDB/QB003—2000
可可豆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商品编号18010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可豆(商品编号18010000)加工生产可可粉和可可脂(白脱)(商品编号18050000 18040000)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从事可可豆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可可粉、可可脂(白脱)生产的加工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2.1 单耗:指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单位(公斤)可可豆生产出可可粉和可可脂(白脱)的质量(公斤)。
2.2 损耗率(%):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单位质量的可可豆与经加工制成的可可粉和可可脂(白脱)质量之差占可可豆质量的百分比。
3 单、损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要求:
┌────────────────┬────────┐
│ 品名 │ │
│项目 │ 可 可 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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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粒数佰克 │ <140 │
├────────────────┼────────┤
│ 水份%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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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僵豆% │ <10 │
├────────────────┼────────┤
│ 霉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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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虫蛀豆% │ <5 │
├────────────────┼────────┤
│ 杂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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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产品要求:
可可粉应符合SB/T10209-94的品质规定(见附件一)
可可指(白脱)应符合SB/T10210-91的品质规定(见附件二)
3.3 单、损耗标准:
┌────┬──┬────┬────┬────┬──┬────┬────┬──────┬──────┐
│原料名称│单位│商品编号│原料规格│成品名称│单位│商品编号│成品规格│单耗标准 │ 损耗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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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符 合 │ 可可粉│公斤│18050000│符合 │》0.40公斤 │≤27%(指整
│可可豆 │公斤│18010000│3.1 条│ │ │ │3.2条 │ │ │
│ │ │ │ │ │ │的 规 │ │个工艺过程
├────┤ │ │ ├────┼──┼────┤ ├──────┤
│ │ │ │的规定 │ 可可脂│公斤│18040000│ │》0.33公斤 │的损耗) │
│ │ │ │ │ (白脱)│ │ │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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