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归口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法函(2001)001号  发表时间:2001/3/13  有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政策法制科(处):
近日,省局召开会议,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和"一把手"监督制约工作进行了研究并作了明确分工,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归口政策法制处负责。为进一步落实好该项工作,请各地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国税系统"一把手"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国税党[2001]4号)精神和全省国税系统深化执法责任制暨推〖BFY#〗行税收执法权监督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规定,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工作的途径和措施,认真做好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