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征中国华润总公司有关新增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印花税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1)155号  发表时间:2001/9/4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中国华润总公司改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康贸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华润总公司特殊的产权关系,经研究决定,对因华润(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康贸发展有限公司并入中国华润总公司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应纳印花税给予免征的优惠照顾。
  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