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商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文号:署税发(2001)351号  发表时间:2001/9/7  有效性:有效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商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153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9月1日起,对卷烟、酒、香皂和汽车轮胎等商品的消费税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请各关对外公告。公告稿详见附件。
  这次调整,一些商品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变化较大,有的实行从量从价复合税,有的消费税税率还与价格有关。这些商品的消费税征收还需开发相应的程序,在此之前,附件中附表序号1-9的产品需手工计算税单的消费税税款。
  在本通知下达前,已经进口并按原税率征收的,多征部分准予退还,少征部分不再追征。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调整表

附件:
  部分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调整表

  序号 税号 货品名称 原消费税税率 调整后的消费税税率 价税
  1 24022000 烟草制的卷烟 50% 150元标准箱(50000支)的从量税,加上45%的从价税
  2 22030000 麦芽酿造的啤酒 220元/吨 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250元/吨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220元/吨
  3 22082000 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4 22083000 威士忌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5 22084000 朗姆酒及其他甘蔗蒸馏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6 22085000 杜松子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7 22086000 伏特加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8 22087000 利口酒及柯迪尔酒 10% 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9 22089000 其他蒸馏酒 10%/25% 薯类: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15%的从价税其他:1元/公斤的从量税,加上25%的从价税
  10 34011100 香皂 17% 0
  11 40111000 机动小客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12 40112000 客或货运车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13 40119100 人字形胎面的新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蒸
  14 40119900 其他新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15 40121010 汽车用翻新轮胎 10% 0
  16 40121090 其他用的翻新轮胎 10% 0
  17 40122010 汽车用旧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18 40122090 其他用途旧的充气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19 40129020 汽车用实心或半实心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20 40129090 其他用实心或半实心橡胶轮胎 10% 子午线轮胎:0;其他10%
  注:
  1、子午线轮胎是指在轮胎结构中,胎体帘子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并有钢丝帘线排列几乎接受圆周方向的带束层束紧胎体的轮胎。
  2、蒸馏酒(包括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威士忌酒,朗姆酒及其他甘蔗蒸馏酒,杜松子酒,伏特加酒,利口酒及柯迪尔酒,及其他蒸馏酒)的容积重量单位换算系数为:1升蒸馏酒=0.912公斤蒸馏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