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2)026号  发表时间:2001/12/31  有效性:有效
山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0年7月1日起,将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开采的原油资源适用税额由12元/吨调整为14元/吨。
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