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3)955号  发表时间:2003/7/14  有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

院、局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现将《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审办字[200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