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号:川国税函(2003)280号  发表时间:2003/12/29  有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结束。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2年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登记户数为2532户,比上年增加904户(因上年税务登记户数未将分支机构统计在内,扣除这一因素,实际增加103户),开业户数为1560户,比上年增加92户。其中,A类企业税务登记户数为2418户,比上年增加894户(扣除分支机构这一因素,实际增加93户),开业户数为1457户,比上年增加93户。B类企业税务登记户数为114户,比上年增加10户,开业户数103户,比上年减少1户。
全省应参加汇算清缴的企业户数为1560户,实际参加汇算清缴的企业户数为1560户,汇算清缴面为100%。不参加汇算清缴的企业户数为972户,其中分支机构811户,非正常户161户。
2002年度A类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379.81亿元,比上年增加46.5亿元,增幅为12%,其中出口收入24.56亿元,对外依赖度为6.47%,比上年增加0.77%。
A类企业中盈利企业557户,比上年增加34户,盈利面为38.23%,比上年减少0.11%。盈利企业共实现利润总额36.20亿元,比上年增加8.01亿元,增幅为28.4%;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45亿元以及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0.12亿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32.63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6.96亿元。全省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218户,其中免税企业91户,减半征收企业88户,减率征收和其他类企业39户,免减企业所得税4.06亿元,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9亿元,比上年增加11.77%。全年预交企业所得税2.5亿元,预缴率为85.96%,应补税0.52亿元,应退税0.2亿元。企业税收负担率为8.95%,比上年减少1.31%。亏损企业900户,比上年增加60户,亏损面为61.77%,亏损总额17.43亿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对内对外培训
2002年底,国家税务总局重新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在汇算清缴的范围和申报结算的程序上与往年有所不同,汇算清缴软件也进一步升级。为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都将加强宣传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在对内宣传培训方面,各地均召开了汇算清缴工作会或业务培训会,学习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讲解软件升级和操作方法,并对2001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出现的错报点和疑难点进行分析和指正。全省系统内受训面达到100%。在对外宣传培训方面,各地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印发资料、发放软件以及集中培训、分片培训、单独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如德阳市局将新会计制度与涉外所得税法规差异、申报审核注意事项等编成资料,将软件安装使用方法制成电子演示文档光盘,下发各主管国税机关。成都市局将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印发到企业,向企业提供申报系统补丁软件,派人到企业帮助升级申报软件。乐山市局向企业印发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政策简介》。绵阳市局派专人到企业现场指导,帮助解决企业旧版申报系统使用功能故障、数据无法保存、输出等问题。由于宣传培训工作做得扎实,各地上报的汇算数据差错率较以往明显减少。
(二)严格审核,提高汇算质量
各地按照新修订的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会计决算报表,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的数字是否一致,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已按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做出调整;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亏损的数额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台帐是否一致;企业享受的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正式批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财产损失等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已预缴的税款是否有完税凭证。通过审核,全省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91亿元,调增实际应纳所得税额0.04亿元,调减亏损总额0.59亿元。
(三)积极开展审核评税,调查统计全省涉外企业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各地在总结上年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开展审核评税工作,工作的重点是本地区重点税源企业、长期或巨额亏损的企业。在汇算期内,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按工作规程第三条(二)款3项规定的项目进行评税,对其中暴露出来的明显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改正或重报;经过评税有偷税或避税疑点的企业,列入下一步稽查或反避税的范围。同时,各地还结合汇算清缴工作继续开展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的调查和统计。经过调查统计,全省共有168户企业与其关联企业存在业务往来,各项业务往来共涉及交易金额104亿元。
(四)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
各地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结合重点税源定期上报制度加强了对本地区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从而有力地掌握了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和总体税源的发展趋势。根据汇算资料统计,2002年度,全年缴纳所得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3户,比上年减少2户。3户企业共缴纳所得税9498万元,占全省入库所得税总额为32.8%。年纳所得税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企业有7户,比上年增加2户。7户企业共缴纳所得税4643万元,占全省入库所得税总额的16.2%。年纳所得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这10户企业共缴纳所得税1.41亿元,占全省入库所得税总额的48.8%。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部分企业财会人员对涉外税收政策不熟悉,不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多列支福利费用及交际应酬费、预提费用年末未冲销、固定资产折旧未预提残值、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未报批等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一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是税法与新会计制度规定的差异,成本、费用的列支标准,需报国税机关批准的税前列支项目以及所得税申报表项目填报口径等。同时,各主管国税机关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促使企业如实申报所得税。
(二)部分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尚不能适应不断提升的税务电子化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企业会计人员不熟悉申报软件,不能正确操作申报软件进行所得税申报,出现了数据不能录入、数据不能保存、企业类别错误、申报表项目数据不准确、项目漏报等问题。因此,各地应对企业财会人员加强申报系统操作的培训,解答申报系统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原因及解决方法,使企业财会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申报系统,确保汇算电子数据的准确、可靠。
(三)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后,未按税法规定预缴所得税。这是近几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较突出的问题。汇算结束后,省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企业中存在的预收房款不作收入,不按规定结算年度成本、费用,不预缴或少预缴所得税等问题进行清理,共查补税款1445万元。各地应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措施,规范房地产业税收秩序。
(四)提高汇算数据利用效果,积极开展审核评税和反避税工作
汇算清缴基础数据较为全面、准确,各地可根据汇算数据,结合分析企业销售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相关指标,积极开展审核评税工作,做好稽查选案和避税嫌疑大户的筛选工作,并对已调整过的避税企业加强跟踪管理,提高反避税工作成效。
从各地上报资料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税法宣传辅导力度、征管基础工作和汇算清缴工作报告质量等方面综合评定,现对2002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成绩突出的以下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德阳、成都、攀枝花、绵阳、广元、阿坝、雅安。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2002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切实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涉外 所得税 汇算清缴 通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29日印发
校对:涉外处 崔 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