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运会场馆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文号:财税(2004)038号  发表时间:2004/2/16  有效性: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奥运会场馆占用耕地申请免征耕地占用税的请示》(京财税[2003]2118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为支持北京市举办2008年奥运会,同意对奥运会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