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2004)080号  发表时间:2004/3/25  有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04]380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要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国税发[2004]13号,此件省局以川国税函[2004]48号转发)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国税函[2004]380号的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同时作好相关资料准备,迎接总局检查组的检查。

三、要结合自查和抽查情况形成的书面检查报告,认真填报《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统计表》和《销售农产品为主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见国税函[2004]380号文件附件1、附件2),并于4月20日前通过行业网将总结报告和统计表上报到省国税局(征管处)。